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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拉斯考克县水道纵横,荒野遍地,整个郡人口加在一起,也不到大镇伊腾顿常住人口的三分之一,对于住惯大都市的我而言,实在是一个乡下地方。放在阳光普照的白天,在公路上望出去,没有半支烟的功夫,很难瞥见人影。而若是这种电闪雷鸣的暴雨之夜,则更难撞见往来的车。大水冲走了一切痕迹,即便天竺菊特意留过路标,想要找到也是不可能的。

我们只能通过木樨花的口述来辨别方向。据这个小妞声称闯进女神峰的三名圃鹀,分开后分别追往三个方向。一人追击天竺菊,一人追击她们四人,还有一个追赶破窗而逃的留守女人。正因莉莉丝们全都骑着马,所以在小径和灌木丛中如履平地,才逐渐摆脱对方。

面对四散奔逃的小妞们,圃鹀的人只得舍了小车,她们骑走了停在空地间的摩托。而这些车自打前一次围剿兰开斯特后就再也没添过油,预估最多还能开半小时。木樨花逃回山庄时已在路上扑腾了四十分钟,加上我等赶来,前后超出了一小时。假若爆发了激战,现在早就打完,是生是死已无法挽回。我们骑行而出,说得好听些叫搜找,说的难听些就是收尸。

出发的马队分为了两股,一股延着joescreek河滩而行,另一股往freek与牛溪的交叉口而去,不久之后,我们在树林边缘找到了黄瓜,她的坐骑被弥利耶击杀,人翻到了沟里。这只圃鹀瞧了她一眼,或许觉得杀她没任何价值,便开车往北方而去。

“嗐,出来得太急,只记得拿枪,手机都忘带了。”见到幸存者后,我们想问明另一路人马有何发现,结果众人掏了遍口袋,只有我和艾莉森随身带着。那个年代的翻盖手机远不是今天智能手机可比,只要被浇到水基本就报废了。主妇般的人抱怨一通,指着附近一座荒废农庄道:“先避一会雨吧,人不累马儿也跑累了,偏逢这种鬼天气,还出了人命。”

“在中学门前分开时,天竺菊好像被砍了,死没死不知道,我只顾着自己奔跑。”黄瓜的小腿血流如注,被安贡灰破开很长一道血口,不过行凶者还算仁慈,没有趁势挑断她脚筋。见其余人不是在唉声叹气就是在打电话,唯独我站在窗前沉思,这个小妞往我怀中一倒,哭叫道:“她们全死了,我比较机灵才能活下来,我不管,你要为我为她们报仇。”

“好了好了,你看清那三人的长相没有说得什么混帐话,人哪里全死了木樨花和红苜蓿全逃回家了。”她故意添油加醋,描述着自我想象的悲壮,我也不免听得心惊肉跳,只得默然安抚自己:“她理应不会出事,就算打不过,但骑着的是妖马制势。”

“那是两个黑娘们和一个白人,浑身腱子肉,凶神恶煞的,比铁门还高,强壮如蛮牛。”

“联系不上,她们里恐怕没有一人带着手机。”桃花摆摆手,将电话塞还给了我。

恰在此时,地平线尽头亮起一道白光,众人追出门去看,极远处的灌木林好像燃起了冲天大火,几乎将半边天映红。既然方向已辨清,我们纷纷跨上骏马,朝着前方疾驰。沿途这个黄瓜又问我要手机,她居然提出想要报警,并说现在出了命案不论如何明早也会有人来调查,不如跟条子们坦白交待,以免自己成为嫌犯,被拉去炮局拍照。

“你是个白痴么那样岂不是要找到凶案现场女神峰倘若有人下去搜找的话。”主妇里的另一人被气到语塞,刚开口喝斥了她几句,似乎联想到了什么,便立即住嘴。

我在旁听出异样,并不当回事,而是先将此默记于心,只招呼众人加快脚程。

五分钟后,马儿跑得口吐白沫,方才赶到灌木林,只见一台机车撞进老树引发爆炸,飞溅开去的车零件点燃了周遭,由于雨势太大,火苗几乎被浇熄,空气中弥散着一股难闻的焦油味。杂草间存在扭打痕迹,并一路延伸去了河口,我们越往深处走,那股怪味就越浓烈,当绕到滩涂,背后早已是不见火光,眼前漆黑一片。于是,这些女人齐刷刷看向了我。

“我几小时前在浴室刚被侵犯过,连眼睛都是肿着的,还能怎么看”我只得吱吱呜呜,恰巧一道闪电滑过,远处似乎有个黑色东西,正顺着湍急河溪往下游去。真是天助我也,我立即抖擞精神,分开众人眯起眼来,装模作样了一番,道:“人就在那里!”

随着我的指引,这般婆娘打鞍下侧袋里翻出破手电,借助那绿豆大小的光斑拼命搜找。我猛然记起自己怀揣着射放头灯,这玩意儿自打孔地亚一战后就再未用过。想着我翻出这把奇形怪状的冷光灯,递到艾莉森手中,自己随便找了片树下草窠坐下歇息。

“在那里!就在醉蝶花手指的位置。”一道宽频光束打出去,将大半片水面照得通透,我闻听艾莉森在喊,也掐了烟好奇地过去。走到滩涂前再一定睛,却是个灰蒙蒙的东西挂在几块礁石间,顺着水势一起一伏。那是个人无疑,但与我适才所见的黑影位置差了十多米。

“这却是怪了,难道是眼花了”我们与那东西相聚着二十余米,外加大雨滂沱,肉眼极难分清外形,光冲着肤色和衣服,显然不是莉莉丝任何一人,那么这家伙只可能是圃鹀的纠察队成员。我招呼众人上马,往河流的上游去,远处似乎有片浅滩可以涉水而渡。

然而当我们绕行一个大圈来到对岸,令人感到诡异的是,泡在水里的人已不见了踪影。她不是被激流冲走,而是自己爬上了滩涂,并将身上琐碎之物尽数扯烂,丢弃在附近树下。那是麂皮的衣物,以及半块银桃子,懂行的我一看便知,它是檞朼。不知为何,这些破烂上生出了细密绒毛,灰蒙蒙一片,外形很像某种霉斑。

“这就是袭击我们的人!”黄瓜抓起鹿皮,叫道:“三人都穿着一模一样的斗篷。”

“难道她没死而是撞晕过去了然后被水冻醒自己又跑了”桃花团着手,在河与树木之间踱步,又说:“可鲜血流到这里就止住了,或者说她受伤太重又重新掉回了河里”

“我怎会知道这条河溪流经哪里这鬼地方我都没到过,地图上也找不到。”于是一群娘们围着艾莉森七嘴八舌发问,她被吵得无法思考,叫道:“我可以肯定,咱们的人没到过这里。因为人不会挑选自己陌生的地方奔逃,而且马也不识途,更不会载着人往这种地方走,不然林子里会留下蹄印。这可太奇怪了,为何此人会在此遇袭袭击她的又是什么”

“那要不要大家散开去追哪怕跑了,一个伤者也不会走太远!”黄瓜倒提着斧子叫道。

“千万别蛮干,你在明她在暗,况且这家伙有多大能耐是个谜。对方哪怕感受到一丝危险,也会拼命反击,若是咱们再一分散,就全成了她的猎物了。对了,你适才嘀咕什么”我猛然间来了个想法,但一时没釐清是什么,便扶住艾莉森的肩,要她将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她挠了挠头皮,不知我所指的是哪句,便将自己沿途过来的话统统背了一遍,而我所要的是半分钟前她们间的激辩,当艾莉森说完,头脑中那些模糊的想法瞬间开朗。

人在慌不择路时,会本能地选择自己熟悉之地奔逃,要想搞清一系列谜面,就不得不将自己假设为他人。这么一来,天竺菊人去了哪我已有了些许概念,那个方向就是月谷电台!

“那咱们得往回去吉普森了,你是怎么判断她会在镇上”主妇般的人狐疑地看着我。

“这不是明摆着的事么真笨!换做是你,当被杀手追赶,是打算逃往人迹罕至的墓地呢,还是能偶遇路人的小镇”我是什么人,才思敏捷智谋广远,立即找出一条不暴露电台却能完美诠释的理由,道:“我和大姐到过米切尔和吉普森,这片鬼地方只认识此处啊。”

那么一来,我们只得按原路回去,当下到女神峰下,恰巧与另一支马队相遇,她们也有收获,那就是失踪的鸢尾蝶找到了,她的脸被破了相,正抱着木樨花哭得象个泪人。当听闻我们打算去吉普森,便调转马头赶上。我让艾莉森将她手机暂借给露西,以免分道后再度失去联络。果不其然,当越过中学校门走到月谷电台前,面临着分岔路,人群再度分为两队。

“现在该怎么走”主妇般的人紧随着我下马,陪在一旁踱步,问:“你在找什么”

“我没在找,而在还原痕迹,那是我背着弥利耶偷学的另一种通技,说了你也不懂。”我挥挥手让她回马上去,独自来到大道前盘膝坐下,背对着众人,苦思冥想起来。

与算數从没及格过的天竺菊相比,我的理科要好许多,可以从别人的闲话里分解出线索来。黄瓜说在中学门口瞧见她负伤,不管有没有,总之她走的是这个方向。女神峰到中学,与中学去月谷电台,两者全是一英里半的距离。那么在策马狂奔中,她为了避开追敌,定然会朝后抛掷雷鸟争取时间。之所以找不出踪迹,是因为制势马,它连跑带飞没留下蹄印,那么沿途一定会留有玻璃碎屑,尖椒泡手感很沉,雨水难以将它像浓痰般冲走。

由着这个方向思索,我很快又联想到其他,那就是小拽女在滑翔过程中,底下追赶之人必然会向上射击,由于牝马速度太快,圃鹀又在骑行颠簸中,很难控制精准度,那么一来沿途就会落下痕迹。想到此,我一骨碌爬起身重新跨上黄马。将手朝前一指,让众人开拔。

就这样缓行了五十余米,众人果然在树梢上瞧见某种古怪长钉,我像只猴子攀爬摘下,丢给她们辨识,众人纷纷称奇。继续往前再走一段路,又在关门的五金店前找见一堆玻璃屑,这群女人方才折服,不由问我那是什么绝技。我暗暗嗤笑,过去小学时,我凭着一本儿童读物,只做了几个化学小实验,就能令同班同学认为我是个外星人,这又算得了什么。

“此术名叫蝴蝶魇,并不是弥利耶所擅长的,而是系出一个叫蝴蝶会的神秘组织。”我自是一通之乎者也,反正这群人都是没见识的乡下妞,既然魂镰已将玛德兰归类在左门,我身为儿子理应继承版权,自是说得口若悬河,外加长着这张清纯的脸,直叫人深信不疑。

“醉蝶花,不,姐姐,我感觉你对妖法比蓝花楹还要了解,可为什么你打不过她呢”鸢尾蝶终于破天荒地主动向我开口,扯住衣袖发问。

“我是个技术型弥利耶啊,不是早就告诉你们了么正如同你是个电影导演,有些人擅长拍爱情片,有些人擅长拍恐怖片,各有所长啊。我干嘛要与一个挑大粪的比试力气呢再说了,我最初是个魅者出身。”我不屑一顾地扫了她一眼,答,不再多言。

趁着众女都在四周查寻痕迹,我故意走在人后,拖住主妇中的另一个,开始了套话。

“我觉得她的担忧是对的。”黄瓜见我正提到她,不由回眸来看,我摆摆手让她继续,对主妇说:“现在死了一人,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我们全体出动,马队也会被住户瞧见。如此兴师动众,别人一看就知道出了事,没准明早会去报警,条子真要去女神峰该怎么办”

“尸体的话,只能委屈死者了,我们自行处理掉,总之不能让闲杂人等随便闯进教堂。”

“你是怕条子手脚不干净,趁机撬走几块金板么适才我摸了,那是镀金的木头神龛。”

“不,在道场的泛渣之井下关着一个人,绝对不能被人发现。你也别多问,等过些天开神巫会,大长老会盛情款待众人,自然将推心置腹和你们商量机要。到那时你不想知道都难。”她神秘兮兮地凑近我,道:“你还是和蓝花楹搞好关系,我怀疑她就是大长老。”

“嗯,也有其他人对我提过,但她瞧我就不爽,今天还侵犯了我,那能是大长老么”

“这就是关键原因啊。许多人都想谋害大长老,荣登大位。她出于安全考量所以从不露面,因此才要搞一套迷惑她人的假象,故意不被你怀疑而装得凶残无比,没准她特别喜爱你呢。”主妇随即道出一套阴谋论,叫我大开眼界,她说:“蓝花楹一直声称要找大长老决斗,那么她们会选在龟背的途角比试,这鬼地方无人到过,到那时她往里一钻,换身罩袍再出来,留下一封信说挑战者被干掉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你如何分辨真伪所以她最有嫌疑!”

我面色平静地掏出手机,与另一群人通话,打算听听其他进展。接电的木樨花,沿用我的方式,她们也找到了玻璃泡残片等特征。除此之外,在枯树前还找到稠厚的油脂,好似柏油桶翻了。天竺菊果然是驾着妖马飞窜上天,这么一来就无法以路径来判断走向,她能轻易越过别人屋顶避开追袭者,自然也可能躲在任何角落。

当走去另一端与她们碰面,我远远瞧见马洛家屋顶的天线,原来如此,她果然是在自己熟悉的区域活动。可这么一来,新的问题产生了,这两片路段,各在吉普森两个方向,且又是镇子中心,依旧无法判明最终走向。难道是躲去了眼镜家地窖或是去了范胖家地下室我总不能带着莉莉丝们擅闯他人后院,或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搜找。

“就是这滩焦油,现在不知为何起泡了。”露西跃下马,指着树干呈喷溅状的油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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